宇化浪潮下,网络安全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、政务、企事业单位的核心资产、国家重要战略资源。在此背景下,河南省委网信办发布《河南省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(试行)》,首席网络安全官(Chief Cybersecurity Officer,以下简称 CCO)作为数字化管理的高级人才,在推动网络安全战略规划决策、构建统一的网络安全治理架构、网络安全管理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建立并推行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,是增强组织网络安全战略意识,优化网络安全治理能力,促进管理、开发和运营,挖掘网络安全要素创新潜能的有力抓手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加快引导政务、企事业单位构建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体系,建设网络安全管理高端人才队伍,指导政务、企事业单位全面统筹开发、利用和安全,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,河南省委网信办编制了《河南省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建设指引(试行)》。